《东方快车谋杀案》华丽正确的失败之作
当一部电影经过各种精密计算,要有的都有了,从票房角度来看必然是万无一失的──从原著读者所提供的广大铁粉,到庞大华丽的卡士确保不知剧情的观众亦会踊跃进场;从内容方面的悬疑、推理、动作、温情各种元素汇聚,乃至大玩摄影技法、CGI 大场面、各大电影明星的演技大斗法,可谓极尽视听之娱──在简尼夫班纳(Kenneth Branagh)自导自演的《东方快车谋杀案》(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 2017)中,从商业到政治的计算皆可算是贯彻始终且极度正确,但亦可谓机关算尽太聪明,若与阿嘉莎克莉丝蒂(Agatha Christie)原著小说作一比较的话,电影可说是徒具其形的失败之作。
电影从一开始便不吝篇幅地加插不少原著所无的情节,这些情节很大程度上是以画面的华丽为首要考虑,背后内涵却显单薄。电影开头便以东方主义作为卖点,通过一名中东僮仆的邀请带领观众浏览耶路撒冷的风土人情;为带出白罗的神机妙算,安排案件发生的地点、人物和事件分别是哭墙、三名神职人员和神坛圣物被盗,一切无疑是为了迎合观众的远东想像而刻意营造的异国情调。
为了更进一步迎合观众口味,电影中的白罗更恍如福尔摩斯上身,不但从现场环境蒐证找出犯人(而非通过「小小的灰色脑细胞」的推理),还竟然未卜先知地在哭墙上预先插上手杖截停犯人(预示电影后段福尔摩斯式的闯门而入与打斗动作戏)。相比起来,小说一开始白罗便已身处叙利亚阿勒坡(Aleppo)的列车上,基本上全书从头到尾没有任何有关东方异国情调的营造和书写,节奏明快。尽管阿勒坡现于战火之下自是无法作为电影拍摄场景,也明白要照顾主流观众和出于电影视觉化的考虑,只是心中嘀咕:情节和人物设定可否白罗一点?
电影的此一开头预示了整部作品为了迎合庸俗趣味的刻意斧凿,例如为营造画面和迎合观众期待而添加一些不惜扭曲原著设定的细节,在此一取舍原则下,结果是同时删去原著中严密而教人惊奇的推理部份,以及由此所引申出何谓及如何实践公义的探讨。
电影由始至终加入许多与剧情无关的鸡肋情节,仅为博君一粲:为强调白罗对于对称平衡的执著,不惜加入踩牛粪的一节;为营造东方主义色彩而加入土耳其烧饼的情节,更不惜把白罗塑造成馋嘴嗜甜的形象(只为了预示之后白罗与雷切特分享蛋糕?);遇见铁路公司的布克先生的一节,加入他与妓女一起以营造浮夸公子形象……这些细节的加插都颇嫌油滑,失却原著的那种韵味深长的幽默。此外,为增加米雪菲花的戏份以及让她有更多演技发挥,电影中加插其角色被凶器插进背部的情节,但这与剧情推理之间的关系令人摸不著头脑;解谜部份的手枪考验,一方面已流于套路难令观众有所惊喜,同时亦导致失落了原著中对于第一个选择的精采阐述。电影中最教人惊艳的画面,大概只有所有嫌犯同坐一桌的「最后的晩餐」的一幕。
电影中另一最大改动,便是小说中的英国上校阿布思诺与医生两个角色合而为一,变成了一名黑人医生,这无疑是电影出于政治正确的考虑所作的设定,放在相应历史时空却显得突兀。小说中的阿布思诺上校与死者秘书麦奎恩深夜谈话的内容天南地北,包括世界政局、印度政府,英国的财政问题、华尔街危机,对史太林只是轻轻带过;在电影中两人谈论的内容却仅集中在史太林,无疑也是在政治正确的前提下避重就轻,把今日的历史时空置换到过去了。
总括而言,是次改编把原著中的故事人物抽空,仅余下外壳来承载不同的华丽画面,并配合各种荷里活商业和政治计算。这是商业片的大趋势,对于重视电影里文学内涵的观众来说,却只能望而兴叹。续集选取《尼罗河谋杀案》为改编对象,明显也是看中故事所蕴藏的东方主义色彩和恩怨情仇题材的卖座力,最终会否同样沦于以上商业通俗化的改编窠臼,笔者未敢乐观。
附带一提,电影字幕将 Hercule Poirot 译作艾乔柏贺,违反阿婆粉丝的叫法,而且其译名居然可以在电影的不同地方有不同译法,或令不熟悉原著的观众感到困惑。另外,电影其实开了一个不错的小玩笑,白罗说自己不是 Hercules,不会打狮子,典故出自 The Labours of Hercules,在此书中阿婆以古希腊神话英雄 Hercules 的十二项丰功伟绩为框架,创作了白罗的十二桩案件,其中第一桩案件便是 The Nemean 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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